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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贈或繼承取得房屋,免申報契稅

更新日期:114-09-15
發佈單位:雲林縣稅務局

【雲林訊】劉先生來電詢問,父親年初過世,其小孩取得爺爺遺贈的房屋,是否須至本局申報契稅?

  雲林縣稅務局表示,因遺贈而移轉之房屋,非屬契稅條例第2條所稱不動產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之課稅範圍,故無需申報繳納契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遺贈或繼承取得房屋所有權,已依遺產稅法規定課徵遺產稅,為免就同一移轉財產行為重複課徵,免再報繳契稅。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556969、虎尾分局0800-566969或北港分局0800-786969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