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你有沒有在電影院、百貨公司或賣場裡,看到一間一間像電話亭的小小KTV呢?只要投幣或付費,就能立刻開唱,方便好玩,廣受歡迎。
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這種「電話亭迷你KTV」其實是娛樂設施的一種,依照《娛樂稅法》規定,屬於「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的範圍,和一般KTV一樣,是需要課徵娛樂稅的。
也就是說,不論是設置在電影院、商場、百貨公司或其他營業場所,只要有提供電話亭迷你KTV讓民眾付費使用,就應課徵娛樂稅。所以,業者必需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並繳納娛樂稅。
財稅局溫馨提醒,如果有設置、異動或結束營業,例如開業、搬遷、合併、轉讓或歇業,一定要記得「事前」向該局所轄各分局辦理相關登記與報繳手續,才不會因為疏忽而被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