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滯欠使用牌照稅車主請儘速繳納免受罰

更新日期:114-07-10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114年使用牌照稅4月份開徵迄今,仍有民眾尚未繳納,貼心提醒,欠稅車輛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會處以罰鍰,為維護民眾權益,近日已對欠繳使用牌照稅之車主發送輔導單,請欠稅車主儘速繳納,以免受罰。

稅務局說明,依使用牌照稅法規定,逾期未完稅之車輛,在滯納期滿後使用公共水陸道路(包括行駛及停放)經查獲者,每次處以應納稅額0.3倍罰鍰,且按查獲次數連續處罰,當年度累計裁處最高達0.9倍,呼籲尚未繳納使用牌照稅之車主儘速繳納,才可安心開車上路免受罰。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或7239131轉162-169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