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今(113)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於10月1日開徵了,繳納期間自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開徵期間若未收到稅單,民眾可至便利商店補單繳納使用牌照稅。
該局進一步表示,民眾可於開徵期間至萊爾富、全家、統一、來來(OK)等4大便利商店繳納,但若未收到稅單,可使用工商憑證或輸入營利事業統一編號及車牌號碼,利用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查詢列印繳納單(稅額在3萬元以下)後直接於便利商店櫃檯繳納,繳納後收據請妥為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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