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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牌照稅繳了沒?記得儘速繳納,以免荷包失血

更新日期:113-05-03
發佈單位:嘉義縣財政稅務局

【嘉義縣訊】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表示113年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間為4月1日至4月30日止,超過繳納期限即屬於「逾期」稅單,在繳納期限屆滿翌日起算30日內,依法會開始起算加徵滯納金,每逾期3日會加徵「稅額」1%的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0%,所以自5月4日起就會開始加徵滯納金,所以該局提醒民眾,為了不要被加徵滯納金,請儘速去繳納稅款,以免荷包失血。

該局進一步說明,以往逾期未繳納案件,民眾只能到代收稅款的金融機構(銀行、農漁會,但是郵局不代收)繳納。為增進民眾繳稅便利,財政部自112年11月1日起,開放逾期的稅單,自繳納期限屆滿之翌日起30日內(以113年使用牌照稅為例,即5月1日至5月30日),可以掃描繳款書上的QR-Code進行線上繳稅,自動加計滯納金與應繳稅款,透過信用卡或是活期(儲蓄)存款帳戶進行線上繳稅(操作懶人包https://gov.tw/iSC),不受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的地點及營業時間限制。

最後,該局再次提醒大家,如果113年期使用牌照稅單超過5月30日以後仍未繳納,就不能利用線上繳稅,只能去代收金融機構繳納逾期稅單。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該局服務電話0800-076969,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