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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車主!114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至10/31

更新日期:114-10-27
發佈單位: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

 

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114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已於10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10月31日止,提醒民眾多利用e化繳稅管道繳納,快速又方便;如已辦妥約定轉帳繳納者,請於10月31日24時前,在轉帳帳戶預留足額存款,以利扣款。

該局說明,如未收到或遺失繳款書,可利用下列管道申請補發或線上繳納:

  1. 該局官網線上申辦(https://gov.tw/UZE)補發繳款書。
  2. 該局(市府1樓或嘉義市地政事務所)智能櫃員機(須持工商憑證)自助補發繳款書。
  3. 以工商憑證/營利事業統一編號+車牌方式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線上繳納。
  4. 單筆3萬元以下可利用超商多媒體資訊機查詢列印繳稅單,直接至櫃台繳納,並請保留加蓋店章之繳稅明細單據(俗稱小白單)。

該局提醒,如果逾10月31日繳納者,每逾3日會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0%,超過30日仍未繳納者,將移送強制執行。又欠稅車輛使用公共道路(含停放)被查獲,除會補繳本稅外還會裁處應納稅額1倍以下罰鍰,請務必留意繳納期限,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民眾如有使用牌照稅相關疑問,可撥打該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536969或使用牌照稅科電話(05)2224371轉111-113、102,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