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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車牌照稅繳納適逢假日順延至11月2日 多元繳稅管道超便捷

更新日期:115-10-29
發佈單位:花蓮縣地方稅務局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今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已於115年10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同年10月31日截止(適逢假日順延至同年11月2日),請尚未繳納之車主記得在期限內完成繳納,以避免逾期產生滯納金。

該局表示,為提升繳納稅款便利性,提供多種繳納方式供選擇,可至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或便利超商 (限稅額3萬元以下) 繳納、約定轉帳繳稅,也可利用自動櫃員機、網際網路、電話語音或行動裝置應用程式APP掃描繳款書上TWQR圖示碼連結網路繳稅服務網站,以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信用卡等方式繳納稅款。另外,車主如已辦理約定委託金融機構、郵局帳戶轉帳代繳稅款者,請務必於115年11月2日24時前在約定帳戶內預留足額存款,以利扣款。

稅務局提醒車主,若未在規定期限內繳納者,依稅法規定,每逾3日按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10%;如逾30日仍未繳納者,除加徵10%滯納金外,將依法移送強制執行。如未收到或遺失繳款書,可至該局財產稅科、玉里分局或就近向監理站申請補發,或利用資訊網站(https://www.hltb.gov.tw)線上申辦、視訊櫃臺方式申請。

如有使用牌照稅疑義,歡迎撥打稅務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86969或總機(03)8226121轉242至249,將有專人竭誠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