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訊】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表示,111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開徵繳款書已於111年9月22日寄發,開徵繳納期間為111年10月1日至111年10月31日。
該局特別提醒車主,請記得於期限內繳納,以免逾期加徵滯納金,若車主未收到繳款書或繳款書遺失,除可就近向該局或駐徵監理機關服務櫃檯查詢補發外,亦可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網站(https://net.tax.nat.gov.tw/)利用工商/金融憑證或統一編號加車牌號碼,使用線上查繳稅款;另外,開徵期間稅額在新臺幣3萬元以下者,也可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4家便利商店,透過多媒體資訊機使用工商憑證或輸入統一編號加車牌號碼列印繳納單後,直接於便利商店櫃檯繳納。
如您對使用牌照稅相關事項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76969或05-3620909轉分機724至726或721、722、734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消費稅科 張股長
聯絡電話:05-3620909轉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