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字級設定

學校出租校舍頂樓,裝設太陽能設備,是否須課徵房屋稅?

更新日期:110-12-08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沙鹿分局

(臺中訊)最近有學校人員詢問,公立學校出租校舍屋頂提供裝設太陽能光電設備,須要課徵房屋稅嗎?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屋頂安裝太陽能設備,除了增加屋頂負荷量外,並不會增加房屋的使用價值,故不屬於房屋稅課徵範圍,可視為無出租或無供營業之情形,如果原本就符合免徵房屋稅規定之公私立學校校舍屋頂,提供裝設太陽能光電設備,並不會增加房屋稅,仍可繼續適用免徵房屋稅規定。

        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0800-000321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