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如因疫情影響無法返臺,戶籍遭戶政機關逕為遷出,有關設籍部分,不以本人於該地設籍為限,如由其配偶或直系親屬等符合規定之人設籍,土地仍可續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該局進一步表示,土地所有權人因故遷出戶籍而無人設籍,稽徵機關會從戶籍遷出之次年起恢復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之後如由其他符合規定之人重新將戶籍遷入,土地所有權人須於戶籍遷出次年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前)重新申請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經核准者申請當年度即能適用;逾期申請者,則自申請之次年度才能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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