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使用牌照稅於4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4月30日止,請如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民眾可攜帶繳款書到各大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便利商店(稅額3萬元以下)等據點繳納,也可透過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線上查繳稅系統、自動櫃員機(ATM)、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及電子支付帳戶等各類e化方式進行繳稅 。
財政稅務局表示,車主如未收到或遺失稅單,可以網路、電話、書面、傳真或就近至該局及所屬羅東分局、宜蘭監理站稅務服務櫃臺申請補發稅單;或以自然人憑證/金融憑證/工商憑證、行動自然人憑證TW FidO或車牌號碼+身分證(營利事業)統一編號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線上查繳稅;另外單筆稅額3萬元以下可至四大便利超商(統一、全家、OK、萊爾富)利用多媒體資訊機查詢列印稅款繳費單,即可於超商櫃臺繳稅。
財政稅務局提醒,逾期繳納者,每逾3日按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0%;如逾30日仍未繳納,還會被依法移送強制執行;此外,逾期繳納應加徵滯納金案件,除可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外,於繳納期間屆滿之翌日起30日內,可透過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s://paytax.nat.gov.tw)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繳納(歸戶案件不適用),請民眾多加利用。
財政稅務局補充說明,未完稅之車輛,使用公共道路(含行駛道路、路邊停車...等)經查獲者,除責令補稅外,另處以應納稅額1倍以下之罰鍰,請民眾注意繳納期限並如期繳納以免受罰。如有使用牌照稅問題,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396969或9325101轉140-148洽詢,財政稅務局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