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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法拍車輛,須繳清欠稅及罰鍰才能辧理過戶!

更新日期:115-09-07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財稅局

   民眾來電詢問,其購買法拍車輛是否須繳清前車主所有欠繳之稅才能辧理過戶?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依規定交通工具未繳清使用牌照稅及罰鍰前,不得辦理過戶登記。民眾經由法院或行政執行署拍賣取得車輛,須繳清計算至車輛過戶時止所滯欠之使用牌照稅及罰鍰,即使該欠稅及罰鍰屬於前車主,仍須由拍定人負責繳清,才能辦理過戶登記。

  該局再次提醒,民眾於購買法拍車輛前,除參閱拍賣公告之內容外,一定要查明該車輛是否仍有欠稅及罰鍰等情事,以保障自身權利。 

  如果您有任何稅務問題,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877979或直接向所屬潮州(08-7882477)、東港(08-8354780)、恆春分局(08-8895255)

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