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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主請注意 房屋稅5月開徵了

更新日期:115-04-17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新北市訊】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表示,115年期房屋稅於5月1日開徵,納稅義務人自4月下旬起會陸續收到繳款書。本次房屋稅開徵課稅所屬期間為114年7月1日至115年6月30日;納稅人收到繳款書後,請先核對繳款書上所載姓名、房屋坐落地址等資料正確無誤後再繳納,以免誤繳他人的稅款。

 

該處提醒,今年房屋稅繳納期間為5月1日至5月31日(適逢假日順延至同年6月1日),逾期繳納者,每逾3日按應繳稅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0%;如逾30日仍未繳納者,除加徵10%滯納金外,將依法移送強制執行,請民眾留意繳納期限並如期繳納,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

 

該處特別提醒,凡經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列冊通報之公益出租人或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案件,將主動適用1.2%優惠稅率課徵,屋主無須申請;若因通報與課稅作業時間落差,導致稅單未及適用優惠稅率,已繳納而有溢繳情形,該處會主動辦理退稅作業;尚未繳納者將重新核發稅單,民眾無須擔心權益受損,有任何疑義亦可向稅捐處洽詢。

 

資料詳洽  :房屋稅科    科長薛稚蓁      電話:02-89528200轉510

新聞聯絡人:企劃服務科  股長張綱龍      電話:02-89528200轉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