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近期針對115年使用牌照稅繳款書寄存於郵局者,透過發送簡訊方式,提醒尚未繳納稅款的民眾儘速至郵局領取並繳納。
該局說明,郵局辦理寄存送達,會製作寄存送達通知書2份,1份黏貼於住居所門首,另1份放置於信箱,民眾如果發現家門口或信箱有郵局的寄存送達通知書時,請務必儘速前往郵局領取繳款書並依限繳納稅款,民眾若未到郵局領取繳款書,致超過繳納期限仍未繳納者,每逾期3日按滯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可加徵10%,逾30日仍未繳納者,將依法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強制執行。
民眾如有使用牌照稅疑義,請撥打地方稅務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86969或總機03-8226121分機243至249;玉里分局03-8882047分機233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