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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使用牌照稅已經開始催繳,請儘速繳納稅款,以免受罰!

更新日期:114-07-04
發佈單位: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尚未繳納114年使用牌照稅的民眾請注意,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已於6月18日委託郵局展開大批催繳作業,將以雙掛號郵寄繳款書至民眾戶籍所在地,繳款書如果無法交付應受送達人、同居人、受雇人或接收郵件人員時,郵局會將郵務送達通知書貼於門首或信箱,完成送達程序。稅務局籲請民眾,如發現門首或信箱有郵局之送達通知書(紅單)時,應儘速前往寄存郵局領取繳款書並如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該局指出,部分民眾常以為只要不去郵局領取郵件,就表示沒有收到繳款書,即可免除依限繳納稅捐之責任,這是錯誤的觀念。依行政程序法規定,繳款書郵寄至民眾住居所,若民眾因事不在且家中又無人代收時,為方便民眾領取郵件,郵局會將送達通知書黏貼於門首或信箱,通知民眾到郵局領取,繳款書一經寄存郵局即發生送達效力,縱未領取,仍已完成法定送達程序,逾期繳納,即應加徵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者,將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請民眾特別留意。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該局服務電話,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總    局: (03)3326181分機2586、2588~2589、2592

中壢分局: (03)4515111分機402、406~408

楊梅分局: (03)4781974分機305、307

大溪分局:(03)3800072分機308、309

蘆竹分局:(03)3528671分機312、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