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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免稅車超過2400CC 也要繳納牌照稅 收到稅單請依限繳納

更新日期:114-04-16
發佈單位:新竹市稅務局

114年自用汽、機車全期及營業用車輛上期使用牌照稅已於4月1日開徵,身心障礙免徵使用牌照稅車輛排氣量超過2400CC者,仍會收到牌照稅差額稅款稅單,請車主依限於114年4月30日前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供身心障礙者使用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每一身心障礙者以1輛為限,免徵金額以汽缸總排氣量2400 CC的稅額為限,超過部分需要繳納差額。例如王先生持有1台3000 CC自用小客車、稅額15,210元,供身心障礙者使用並經核准減免使用牌照稅,因免稅車輛超出免稅限制的2400CC、稅額11,230元,則需繳納差額稅額3,980元(15,210元-11,230元)。

稅務局說明,收到稅單的車主可以掃描稅單上QR-Code、使用線上查繳稅服務或以行動支付方式繳納,或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便利商店(稅額3萬元以下)繳納;未收到或遺失稅單,只需使用智慧型手機或電腦登入「線上查繳稅系統」,輸入車牌號碼加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即可線上查繳稅款,稅額在3萬元以下,也可以利用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輸入車牌號碼及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查詢列印繳納單後,直接至便利商店櫃檯繳納。

稅務局提醒,收到稅單後請依限繳納稅款,逾期繳納,每逾3天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0%,超過30天仍未繳納,將移送強制執行。車輛欠稅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將處應納稅額1倍以下罰鍰,請車主務必依限繳納。

稅務局補充,符合免稅資格的車主請儘速提出申請,每一身障者以1輛為限,免稅金額上限為汽缸總排氣量2,400cc級距之稅額,民眾可利用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線上申辦或向車籍所在地稽徵機關申請。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新竹市稅務局網站、AI智能客服或撥03-5225161分機311-317、0800-000321、1999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