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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今(23)日三讀通過「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6」修正草案(1111223)

更新日期:112-01-17

為有效去化老舊大型柴油車,減少移動污染源,以改善空氣品質,有繼續提供租稅誘因鼓勵老舊大型柴油車汰舊換新之必要,並為使適用對象更明確,財政部擬具之「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6」修法案,在朝野立委共識下,今(23)日上午經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第13次會議三讀通過,俟總統公布後施行。

財政部說明,上開貨物稅條例修正重點如下:

報廢一期至三期老舊大型柴油車並購買新大型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每輛新車最高減徵貨物稅新臺幣40萬元,其適用期間續延長4年,至115年12月31日止。

財政部表示,此次修正貨物稅條例,係為提升車主汰舊換新意願,加速報廢老舊大型柴油車,亦有助於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之達成,該部將依行政院蘇院長指示,於本法修正公布後加強宣導,俾利各界充分瞭解,使該法案順利實施。

新聞稿聯絡人:游科長忠信
聯絡電話:(02)2322-8139  
 

發布單位:財政部賦稅署 發布日期:2022-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