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字級設定

4114 申報贈與未上市、未上櫃且非興櫃公司股票應檢附那些文件?

更新日期:110-06-24

1.填寫贈與稅申報書1份,申報書應由納稅義務人簽章(委任他人代辦者,應加蓋受任人章)。
2.贈與人及受贈人贈與時之戶籍資料(如身分證、戶口名簿、護照或在臺居留證)影本各1份。贈與人當年度戶籍有異動時尚須加附異動前之戶籍資料。
3.股票贈與、信託或買賣契約書影本1份。
4.委任他人代辦時,附委任書1份。
5.贈與人僑居國外且贈與人贈與時在我國境外者,應檢附我國駐外單位簽證之授權書影本1份;若贈與人贈與時在我國境內者,應檢附護照影本1份,以供核對入境紀錄。
6.依本局通知函申報之案件,請檢附通知函影本。
7.經核准延期申報者,應檢附本局核准延期申報文件。
8.贈與日之持股餘額證明、資產負債表、損益表。
9.每股面額資料(如股票樣張、股票影本或公司變更登記表)1份。
10.請攜帶贈與人(受任人)私章,以備領取贈與稅繳款書或相關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