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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8 納稅義務人申報租賃房屋所得之必要損耗及費用,如採用逐項舉證方式者,其自金融機構貸款購屋出租所支付之利息項目,應檢送之文件及核認條件為何?

更新日期:111-04-29

舉證貸款購屋出租的利息支出項目,應檢送的證明文件分下列2點來說明:

1.這間房屋出租期間所繳納的利息收據或貸款銀行的證明清單,並須註明貸款房屋的詳細地址。

2.如果繳息收據或證明清單上沒有註明貸款房屋地址時,請檢附貸款合約書及所有權狀影本。

此項利息支出項目核認的條件僅限於利息,至於它的本金、逾期息、違約金等均不可列入;如果當年度實際出租期間未滿一年的話,要按出租期間比例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