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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心小叮嚀

更新日期:112-04-19

1.稅目介紹
地方稅稽徵機關主要負責徵收的地方稅有:房屋稅、使用牌照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娛樂稅、田賦(目前停徵)。

2.全功能服務櫃臺查詢應備證件
  (1)查詢個人地方稅之資料請攜帶下列資料:

  ※本人查詢:本人身分證正本

  ※代理人查詢:

①代理人身分證正本

②授權書或委任書

③委任人身分證影本

(2)查詢非自然人地方稅之資料請攜帶下列文件:

①營利事業組織者,應檢附中央或地方政府核發之核准函及設立或變更登記表或公司登記事項證明書(得以加註具結之影本代替正本)。

②其他組織者,應檢附其主管機關核准成立之證照(得以加註具結之影本代替正本)。

③代理人身分證正本、授權書或委任書

3.復查期限
如對核定稅捐不服,欲申請復查,請注意應於繳款書送達後,於繳納期間屆滿之翌日起30日內,提出申請。

4.多元繳納管道
您可以選擇下列任一方式進行繳納:線上查繳稅、網路繳稅(以信用卡或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或晶片金融卡進行轉帳繳稅)、QR-Code 繳稅(掃描繳款書上QR-Code 行動條碼連結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電子支付帳戶繳稅、行動支付工具繳稅、電話語音繳稅、長期約定轉帳繳稅(稅款開徵2個月前需完成申請)、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繳稅、便利商店繳稅(限 3 萬元以下)、多媒體資訊機(KIOSK)補單繳稅或金融機構臨櫃繳納稅款(不含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