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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欲買賣房地的民眾,今年地價稅誰來繳?

更新日期:114-09-11
發佈單位: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蘆竹分局

張先生最近買了第一間房子,不知道今年要不要繳納地價稅?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地價稅以每年8月31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如果在8月31日前(含當日)完成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新所有權人持有土地雖未滿1年,仍應繳納全年地價稅,如於9月1日以後才辦竣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地價稅就由原所有權人繳納。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地價稅於每年11月開徵,繳納期間為當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係徵收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地價稅,同一納稅義務人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轄區內不管有多少筆課稅土地,只會收到1張繳款書。

如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請利用該局服務電話,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總局:(03)332-6181分機2372至2377

中壢分局:(03)451-5111分機102至113

大溪分局:(03)380-0072分機102至106

楊梅分局:(03)478-1974分機110至114

蘆竹分局:(03)352-8671分機102至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