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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稅影響財產處分權益,及早繳清避免受限

更新日期:115-10-30
發佈單位:新竹縣政府稅務局

       日前王先生至地政事務所辦理土地過戶時,卻被告知土地已遭禁止處分無法辦理移轉登記。經進一步了解,才發現原來是自己欠繳房屋稅和使用牌照稅,稅務局為確保稅款能順利徵收,依法通知地政機關辦理土地禁止處分登記。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民眾因欠繳稅款或罰鍰而被禁止處分之財產,若想解除限制,只要繳清欠稅、罰鍰,或提供足額的財產擔保,稅務局就會通知地政機關塗銷禁止財產處分之登記,待完成塗銷後,即可辦理後續過戶或相關登記。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納稅義務人欠繳稅款,除了會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強制執行外,稅務局亦得就相當於欠稅金額之財產如土地、房屋或車輛等,通知地政或監理機關,不得為移轉或設定他項權利。

  稅務局特別提醒,民眾收到稅單後,請務必依限按時繳納,以維護自身權益,避免名下房屋、土地或車輛遭禁止處分而影響後續移轉過戶登記。

  民眾如有疑問,可撥打該局03-5518141轉分機520至524,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