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財政部宣布114年期自住房屋辦竣戶籍登記期限由今年3月24日放寬至6月2日,如欲申請自住房屋者請把握最後寬限期間補辦戶籍登記。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稅2.0新制自113年7月上路,要適用自住房屋優惠稅率,除原先條件無出租無營業、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與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增訂需「辦竣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戶籍登記」,為維護納稅義務人權益,稅務局前已以掛號方式寄發23萬8千件輔導通知書,但仍有近6萬戶尚未辦竣戶籍登記,該批房屋原先適用自住房屋稅率1.2%,會調升為3.2%至4.8%,民眾今年5月收到房屋稅單將非常有感。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為避免臨櫃申請人潮洶湧,排隊久候,納稅義務人如欲申請自住房屋,可於戶政機關臨櫃辦理戶籍登記事項時,主動提出申請「戶政跨機關通報」服務併同申請房屋所有人以戶籍地址申請房屋稅自住(含單一自住)住家用稅率,稅務局於收到通報資料審理後,將再寄發更正後房屋稅繳款書。民眾也可利用繳款書正面右上角免郵資服務項目二,填寫相關資料申報改按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免貼郵票投入郵筒寄回稅務局,或掃描右上角「線上申辦變更房屋使用情形」QR-Code線上申請(網址:https://gov.tw/GRh)自住房屋事宜。
如對114年期房屋稅繳款書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請撥打下方服務電話,將有專人竭誠服務。
總 局:(03)332-6181分機2412至2420。
中壢分局:(03)451-5111分機305至310。
大溪分局:(03)380-0072分機202至205。
楊梅分局:(03)478-1974分機202至207。
蘆竹分局:(03)352-8671分機202至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