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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雨造成災害損失提醒民眾可申請稅捐減免

更新日期:114-07-09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近日豪雨導致部分地區發生災情,針對因豪雨造成房屋損壞、土地流失或車輛毀損等財產損害,民眾可依法申請減免相關稅負,保障自身權益。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民眾可於災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檢附受災照片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提出申請,減免規定如下:

一、房屋稅:房屋遭受重大災害毀損面積佔整棟面積達3成以上不及5成之房屋,房屋稅減半徵收;毀損面積達5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之房屋,免徵房屋稅。

二、使用牌照稅:汽車及151cc以上機車如因災害受損無法使用, 應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停或報廢登記,依監理機關通報資料,退還車輛無法使用期間溢繳之牌照稅。

三、地價稅:土地如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時,免徵地價稅。

四、娛樂稅:查定課徵之娛樂稅代徵人,因災害而遭受損害者,扣除其未營業之天數,辦理減徵娛樂稅

民眾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或地方稅務局網站查詢相關資訊及線上申請稅捐減免。另外個人或營利事業財物因災害損毀涉及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或菸酒稅的減免,可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向國稅稽徵機關申請減免,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免費電話:0800-000-321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