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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報廢車輛或繳銷車牌 仍要繳清使用牌照稅

更新日期:115-04-21
發佈單位: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

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近日接獲民眾反映,家中老舊車輛已於年初透過網路申請報廢,也同步完成線上繳費,卻仍收到115年度使用牌照稅繳款書。經該局查明後,民眾當時繳納的是汽車燃料使用費(現稱公路養護管理費),並非使用牌照稅。

該局說明,民眾透過「監理服務網」或「車輛回收服務一站通」辦理車輛報廢、停駛或環保回收等線上申請時,因案件未經過該局或派駐監理機關服務櫃臺辦理查欠作業,致有部分車輛仍有滯欠使用牌照稅情形。該局針對欠稅車輛會主動寄發使用牌照稅繳款書,請車主收到稅單後,記得於期限內繳納。

該局進一步說明,115年度使用牌照稅繳款書已於3月23日起陸續寄發,部分在年初已辦理報廢、繳銷或停駛之車輛,可能因作業時間差而仍收到全期稅額之繳款書。若納稅義務人對稅額計算有疑義,請依繳款書所載聯絡電話洽詢,該局將協助查明;如有溢繳情形,亦會主動辦理退還,請民眾安心。

民眾如有牌照稅相關疑問,可撥打該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使用牌照稅科電話(05)2224371轉110-113、102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