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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姐妹設籍的房屋,不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更新日期:114-05-21
發佈單位:基隆市稅務局

近來有民眾抱怨,房屋提供兄弟設籍居住,為什麼不能適用自住房屋稅率課徵地價稅?基隆市稅務局表示,兄弟並非直系親屬,故不能以其房屋或其設籍,申請自住房屋優惠稅率。

 

自住房屋優惠稅率要件,除了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合計3戶以內外,尚需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於該屋辦竣戶籍登記且實際居住使用。若房屋供弟弟設籍居住,因兄弟為旁系親屬,和稅法規定不符,無法適用自住房屋優惠稅率課徵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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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連絡人:吳國隆

連絡電話:2433-1888轉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