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今年(114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至30日開徵,如您本身所有之土地符合自用住宅用地、停車場用地、工業用地或符合無償供公眾通行之道路土地、騎樓走廊地等優惠稅率或減免要件,為保障您自身權益,請把握在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當年即可適用,如逾期申請,則要次年起才開始適用。
該局進一步表示,地價稅按一般稅率10‰~55‰課徵,如經申請符合自用住宅用地,地價稅可按優惠稅率2‰課徵。申請條件:除地上房屋(需為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未供出租或營業使用外,請務必將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的戶籍於當年9月22日前遷入,並向該局提出自用住宅用地申請,就可以按2‰稅率計徵地價稅,為享受稅捐優惠,請把握時間於期限前以書面、臨櫃申請或進入該局網站使用「線上申辦」提出申請,以免權益受損。另外已申請過並經核定自用稅率課徵地價稅的土地,如仍符合適用要件者,以後免再申請。
民眾如果還有任何疑問,可至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官網查詢,或撥打總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96969或(03)9325101轉152~162、羅東分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232234或(03)9542226轉201~208洽詢,也可就近向該局或羅東分局洽詢,宜蘭縣政府關心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