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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分期繳稅了!為何房子還被凍結?移送執行仍限制處分惹議

更新日期:114-05-08
發佈單位:新竹縣政府稅務局

        老王最近想賣掉竹北的房子,未曾想居然被稅務機關禁止處分不能買賣了。詢問稅務局才知道老王欠了許多稅款沒繳,雖然已向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辦理好分期繳納,卻仍然無法塗銷不動產的禁止處分登記。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說明,納稅人欠繳應納稅捐,稅務機關可以就相當於欠稅的財產,限制納稅人不得辦理移轉或設定他項權利,這是防止欠稅人利用財產移轉來規避應繳稅捐的保全措施。老王的欠稅雖然經執行機關同意分期繳納,依法仍必須繳清全部欠稅或提供相當欠稅額財產擔保後,才可以塗銷禁止財產處分登記。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收到稅單後請務必於期限內繳清稅款,以免被移送執行後財產遭禁止處分,影響個人移轉財產之權益。如平日事務繁忙怕忘記,也可以辦理長期約定轉帳納稅喔!

        民眾如想進一步了解,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5518141轉分機520至524,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