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訊)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自用車、151 cc 以上機車及上期營業車,115年使用牌照稅開徵期間自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沙鹿區顏小姐來電詢問,使用牌照稅逾期忘了繳,還可線上繳稅嗎?
該局說明,逾期繳納應加徵滯納金案件,除可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外,於繳納期間屆滿之隔日起30日內,也可透過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s://paytax.nat.gov.tw ) ,或掃描繳款書上之QR-Code連結至該網站,再選擇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或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方式,完成線上繳納逾期稅款 。不過,已辦理歸戶的案件,不適用此項線上繳稅服務。
該局進一步說明,以線上方式繳納逾期稅款,納稅義務人仍需負擔每逾3日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0%,該滯納金會由系統自動設算,但如已超過繳納期限30日,就無法運用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繳納。
該局貼心提醒,超過30日未完稅的交通工具,除了會被移送強制執行外,若使用公共道路(含停放)被查獲,除須補稅外,並處以應納稅額1倍以下之罰鍰,免再加徵滯納金。請民眾特別注意繳納期限,以保障自身權益。
民眾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撥打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也可上該局網站(https://www.tax.taichung.gov.tw)查詢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