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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牌照稅繳納,約定轉帳最輕鬆

更新日期:113-11-05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財稅局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繳稅使用牌照稅可採用約定轉帳方式繳納,自約定帳戶內自動扣款,準時繳納使用牌照稅,才不會因忘記繳稅而受處罰。

   該局進一步說明,依使用牌照稅法規定,逾期未繳納使用牌照稅,在滯納期滿後車輛開上公共道路或在公共道路上「停車」或「臨時停車」,除責令補稅外,還要處以應納稅額1倍以下罰鍰。民眾繳稅如採用約定轉帳方式繳納,於繳納截止日前於約定帳戶內預留足夠的存款,將自動扣繳使用牌照稅,不必負擔手續費,更不會因忘記繳稅而受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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