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訊) 王先生最近想出售土地,發現地上房屋沒有建物權狀,來電詢問可以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嗎?
該局說明,只要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即使房屋沒辦保存登記(即沒有建物所有權狀)或沒有使用執照,也能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節省稅賦。
該局進一步說明,自用住宅基地的認定是以「建物權狀」或「房屋使用執照」上所記載的地號為準,若無前述資料,可以以地政事務所核發的「建物勘測成果圖」或「建築改良物勘查結果通知書」代替。
如果有任何問題,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