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為維護租稅公平,履行依法納稅之義務,該局於114年3月6日起針對地價稅未繳納案件辦理催繳作業,重新補發稅單以雙掛號郵寄至納稅義務人戶籍所在地,並改訂繳納期間為114年3月17日至114年4月16日止。請民眾務必於繳納期限內儘速至各金融機構代收稅款處(各銀行、農會,郵局不代收)、便利商店(限稅額3萬元以下)繳納,亦可掃描繳款書上QR-code,連結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s://paytax.nat.gov.tw),利用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或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線上繳稅。逾期繳納每逾3日將加徵1%之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者,除加徵10%滯納金外,將依規定移送強制執行。
該局提醒您!對於課稅內容、稅額有任何疑問,或通訊地址有變更者,請利用繳款書上聯絡電話向承辦人查詢及更正,如需申請補發地價稅繳款書者,可至該局官網(網址:https:/www.pttb.gov.tw)線上申辦。誠摯邀請您申請轉帳納稅,定時扣款免煩惱,也可申辦以電子方式傳送繳款書及繳納證明服務,不僅節能省紙,更能享受以網路代替馬路的便捷服務!
對上述內容如有疑問,歡迎撥打以下電話洽詢。財稅局總局:08-7338086轉610~618、潮州分局:08-7882477轉5108~5111、東港分局:08-8354780轉5108~5110、恆春分局:08-8895255轉102~103,將有專人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