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訊)近來有民眾打電話到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慌張表示退稅支票遺失了,請該局再予補發。
地方稅務局說明,遺失已逾期的退稅支票,只要申請補發即可;但如果支票仍在兌領有效期限內,又無禁止背書轉讓字樣,則程序較為繁瑣,應先至臺灣銀行臺中分行辦理掛失止付,再到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依序聲請公示催告及除權判決,才可領取該退稅款。完成整個手續須耗時數月,還得負擔手續費共計2,150元,對於退稅金額少的民眾,更是得不償失。
稅務局表示,支票退稅既有收受及兌領之不便,又有遺失的風險,鼓勵民眾申請長期約定直撥退稅,一勞永逸。退稅程序有效率,徵納雙方都受惠,建立良好合作關係,落實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16和平、正義及健全制度」及「SDG17多元夥伴關係」。
如果民眾對退稅方式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或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將有專人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