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訊)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接到民眾來電詢問,什麼時候才要繳納地價稅,怎麼遲遲沒有收到地價稅單!
稅務局表示,地價稅在每年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今年因繳納期間末日適逢例假日,順延至12月1日(星期一),民眾收到稅單後請記得於期限內繳納,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如未收到或遺失繳款書,可撥打電話、網路申請或到稅務局各分局服務櫃台申請補發。
該局進一步說明,地價稅課稅的期間是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並以當年8月31日地政機關登記之土地所有權人為納稅義務人。地價稅是以納稅義務人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內所有土地之地價總額計算,因此民眾在台中市持有2筆以上的土地,只會收到1張地價稅單。
該局提醒,繳稅方式除可持稅單到金融機構繳納外,亦可到便利商店(稅額3萬元以下)繳納或利用自動櫃員機、信用卡及晶片金融卡及電子支付帳戶等方式繳納地價稅。另已辦理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繳稅的民眾,請於114年12月1日在帳戶內預留足額存款,以利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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