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使用牌照稅已於4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4月30日止,機車排氣量在150CC以上就要課徵使用牌照稅,新竹市稅務局提醒車主,收到稅單後,請如期缴納,以免逾期受罰。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新竹市114年開徵17萬2,366輛,其中151CC以上重型機車1萬8,139輛。依使用牌照稅法規定,機車排氣量在151cc以上,按汽缸總排氣量級距,分別繳納800元至11,230元不等稅額,而排氣量在150CC以下,不用繳納使用牌照稅,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機車則在114年12月31日前免徵使用牌照稅。
稅務局說明,為便利民眾繳納稅款,提供多元繳税服務,可以掃描稅單上的QR-Code、使用線上查繳稅服務或行動支付方式繳納,或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便利商店(税額3萬元以下)繳納。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未收到或遺失稅單者,可以使用智慧型手機或電腦登入「線上查繳稅系統」,輸入車牌號碼加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即可線上查繳稅款,稅額在3萬元以下,也可以利用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輸入車牌號碼及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查詢列印繳納單後,直接至便利商店櫃檯繳納。
稅務局提醒車主,請依限繳納税款,逾期繳納者,每逾3天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0%,超過30天仍未繳納,將移送強制執行。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稅務局網站、AI 智能客服或撥03-5225161分機311-317、0800-00321、1999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