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訊】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表示,本縣太保市及中埔鄉部分為重劃地區內土地,於辦理期間因不能為原來之使用而無收益者,其地價稅全免;辦理重劃工作完成後,自112年起地價稅減半徵收2年,114年起則恢復全額徵收,因此持有該地區土地的民眾今年地價稅額會大幅增加。
該局舉例說明,小蔡在本縣太保市重劃區有一塊土地,於重劃期間土地不能使用,所以在111年前未收到地價稅單,後來重劃完成並且領回土地,112年及113年會收到地價稅減半徵收之稅單,稅額為5,000元,在減半徵收2年後,114年地價稅則恢復全額課稅,因此,小蔡在今(114)年收到的地價稅額增加為10,000元(5,000×2)。
重劃完成地區民眾若想減輕地價稅負,持有土地如有符合自用住宅用地、寺廟用地及學校用地等優惠稅率,或巷道用地、騎樓走廊用地等各種減免條件,請務必於114年9月22日以前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定後,當年度即可適用優惠稅率課徵或減免地價稅,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開始適用。
民眾如想多瞭解地價稅相關規定,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76969,或撥打總局電話05-3620909分機814至821、823,民雄分局05-2260505分機111至116詢問,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