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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行號收到扣薪命令,千萬不可置之不理!

更新日期:115-04-21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文心分局

(台中訊)員工欠稅未繳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除了薪資會被扣押,雇主也有行政協助之義務。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已移送強制執行的欠稅案件,如查到欠稅人有薪資所得,執行機關會對雇主發出扣薪執行命令,對欠稅員工每月薪資3分之1範圍內予以扣押,並交移送機關代為繳納欠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雇主接獲扣薪執行命令時,如發現員工已離職無法辦理扣薪,務必在10日內提供退保資料向執行機關聲明異議;如未提出異議也未配合辦理,執行機關可依移送機關的聲請,直接對公司行號進行強制執行。

    該局提醒公司行號,收到扣薪執行命令千萬不可置之不理,以免被強制執行,影響公司營運。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