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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章建築房屋仍應依法申報房屋稅稅籍,你做了嗎?

更新日期:114-10-15
發佈單位: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桃園市地方稅務局提醒,許多民眾誤以為違章建築因沒有使用執照或可能隨時被拆除,就不需要申報房屋稅籍。其實,這樣的認知是錯誤的。

根據房屋稅條例規定,只要是附著在土地上的房屋或能提升使用價值的建築物,都屬於房屋稅的課稅範圍。這包括未經許可的違建,只要具備屋頂、樑柱、牆壁等基本構造,且有實際使用功能,例如鐵皮棚架、車庫或頂樓加蓋的鐵皮屋,都必須申報並繳納房屋稅。

稅務局強調,不論房屋是否合法,納稅義務人都應在建造完成後30日內,主動向所屬稅捐稽徵機關申報房屋稅籍及使用情形,以維護租稅公平與健全稅籍管理。若未依規定申報,經查獲將視為漏稅,不僅需補繳稅額,還可能面臨最高2倍罰鍰。稽徵機關每年也會進行房屋稅籍清查,請民眾務必留意。

最後提醒:繳納房屋稅是依法履行納稅義務,並不代表違章建築房屋變成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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