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逾期未繳使用牌照稅將面臨重罰,若滯納期滿仍未繳納,且車輛行駛或停放於公共道路被查獲,除補稅外,每次將處0.3倍罰鍰,最高累計至0.9倍;另車輛如未驗車遭註銷牌照,卻仍行駛或停放於道路上,更將面臨0.6至1.2倍重罰。不再使用的老舊車輛,務必確實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廢手續。
該局特別提醒,因車牌屬專車專用,若懸掛他車號牌或將車牌借予他車使用,雙方皆會被處以全年應納稅額2倍以下罰鍰,切勿移用牌照。
在房屋稅部分,頂樓加蓋、陽台外推等違章建築,因增加了房屋使用價值,皆須課徵房屋稅。但特別注意,繳納房屋稅僅為履行納稅義務,無法讓違章建築因此取得合法身分。為維護自身權益,房屋新建或增建須於完工30日內向稅務局申報,若漏報遭查獲,除補稅外,將處所漏稅額2倍以下罰鍰。若房屋變更為較低稅率用途,須於開徵40天前(3月22日前)提出申報,當期才能適用優惠。
民眾可多利用約定轉帳代繳稅款,並掌握及早主動申報原則,即可遠離違章處罰。如想更進一步瞭解相關法令規定,可至該局網站(https://www.chutax.gov.tw)查詢;或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將有專人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