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趕緊在8月底前申辦地價稅轉帳納(退)稅,當年度可適用!

更新日期:114-08-21
發佈單位: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

 

       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提醒民眾,114年地價稅將於11月份開徵,可在8月底前辦妥「轉帳納(退)稅」申請,當年度就可利用存款帳戶扣款繳納,不用再因工作忙碌或未居住戶籍地而忘記繳納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及地價稅,以致加罰滯納金而煩惱。

 

       該局說明,長期約定轉帳納稅是納稅義務人利用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在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漁會等金融機構或郵局開立的帳戶,透過自動轉帳方式繳納每年定期開徵之4月使用牌照稅、5月房屋稅及11月地價稅,但請留意須在各稅開徵2個月前申請,當期開徵的稅款才能扣款。民眾可至該局網站下載「委託轉帳代繳(領)各項稅款約定書」填妥存款帳戶相關資料,並蓋妥存款印鑑章後郵寄或送至該局;如納稅義務人與存款人為同一人,亦可利用該局網站首頁點選「申辦服務/線上申辦/提供申請/變更/終止委託轉帳代繳(領)稅款」提出申請。

 

       該局進一步說明,民眾申辦本項便民服務措施後,爾後如有該局地方稅退稅,將以直撥退稅方式把稅款退入該存款戶,節省退稅時間,如有其他地方稅轉帳納(退)稅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