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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牌照稅繳稅通知書已寄出 提供QR-Code線上補單服務 請多加利用

更新日期:115-05-28
發佈單位: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

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115年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至4月30日止,惟尚有部分車主未完成繳納,為協助因通訊地址異動、郵件退回或其他因素致未收到稅單的民眾順利繳稅,已於5月22日再次寄發使用牌照稅繳稅通知書,尚未繳納車主可掃描通知書上的QR-Code,快速申請補發稅單或變更投遞地址。

該局說明,自用車輛全期及營業車上期使用牌照稅開徵期間為每年4月1日至4月30日,民眾手邊若仍有原115年使用牌照稅繳款書,因一時疏忽忘記繳納,可於115年5月30日前掃描原稅單上的QR-Code,連結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或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等方式完成線上繳納,系統也會自動計算應加徵之滯納金,一併完成繳納(歸戶案件不適用);另外亦可持稅單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郵局不代收)。

該局進一步說明,若民眾未收到或遺失稅單,可於115年6月10日前掃描催繳通知書上的QR-Code,進入申辦頁面後,輸入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通知書所載專屬安全驗證碼及圖形驗證碼,即可線上申請補發稅單或變更投遞地址。經受理後,將展延繳納期限並儘速寄出稅單,協助民眾順利完成繳納;如於收到通知書前已完成繳納者,則無須理會該通知書。

該局提醒,使用牌照稅逾期未繳納,每逾3日將加徵滯納金,最高加徵10%,逾滯納期仍未繳納者,將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另欠稅車輛一旦查獲使用公共道路(含停放),將依使用牌照稅法規定處以應納稅額1倍以下罰鍰,呼籲尚未繳納的車主儘速完成繳納,以免增加額外負擔並影響自身權益。

民眾如有使用牌照稅相關疑問,可撥打該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使用牌照稅科電話(05)2224371轉110-113、102,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