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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您快速看懂地價稅稅單重點

更新日期:110-11-18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沙鹿分局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110年地價稅於11月1日起開徵,稅單已於10月25日委託郵局寄出,繳納期限至110年11月30日止,請民眾記得於期限內繳納地價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因地價稅為地方稅且地價稅之課徵係採總歸戶制,所以土地所有權人如擁有本市多筆土地,仍只會收到1張合併計算之臺中市地價稅稅單(當期開徵地價稅稅額在100元以下者,不會開立稅單,無須繳納地價稅);如土地所有權人另有其他縣市之土地,將另收到其他縣市之稅捐稽徵機關寄發之稅單,民眾收到稅單後,以下重點要先仔細查看:

一、稅地種類:地價稅稅單所載的稅地種類分別有「一般土地」、「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等」及「公共設施保留地」,民眾可自行檢視繳款書上載明之土地面積、地價及稅額是否有誤,如您的土地符合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或其他減免規定,卻被列在一般土地項下,記得要向該局提出申請改按特別稅率課徵或減免地價稅,以維權益。惟因已逾110年9月22日申請期限,現申請如經核准,將自明年(111年)才能開始適用特別稅率或減免地價稅。

二、課稅土地清單:土地所有權人擁有本市土地如未超過28筆,課稅土地清單會列示在地價稅稅單之右下角摺頁,民眾可一併檢視各筆土地地價稅稅額,以了解各筆土地課稅情形;若擁有土地超過28筆則無法列示,民眾如需課稅明細,可親臨該局各分局辦理,或至該局網站(https://www.tax.taichung.gov.tw)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已註冊之健保卡線上申請核發地價稅課稅明細表。

        如有任何問題,可撥打0800-000321免付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