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租稅公平,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即日起至9月30日止,辦理115年地價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作業,針對減免地價稅土地、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及農業用地變更非農業使用等情形進行查核。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自用住宅用地清查重點為地上房屋是否有供營業或出租等非自住使用,以及設立之戶籍是否為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工業用地包含清查工廠是否已停工或歇業、工廠登記是否已被工業主管機關註銷。減免地價稅土地是否有變更為不符合原減免原因等情形。農業用地則包含違章建築、農舍增建或變更為營業使用、農地鋪設水泥等已非農業使用情況。
稅務局提醒,已核准按特別稅率或減免用地者,如有原適用原因、事實消滅時,土地所有權人應於原因發生日起30日內向稅務局所屬總(分)局申報恢復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以免經查獲遭補稅並處罰。
倘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請利用稅務局服務電話查詢,將有專人服務。
服務電話
總局:3326181轉2362-2368
中壢分局:4515111轉102-109 大溪分局:3800072轉102-106
楊梅分局:4781974轉110-114 蘆竹分局:3528671轉102-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