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發票中獎領獎時,依規定可能需要繳納印花稅,但有免繳納的方法喔!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依印花稅法規定,政府舉辦的獎券中獎獎金(如統一發票),中獎人在領獎時,所出具的領獎收據,應按中獎金額的千分之四繳納印花稅。所以中獎金額越高,需繳納的印花稅也越多例如中五獎1,000元,需繳納4元印花稅、中特別獎1,000萬元,印花稅為4萬元。
財稅局進一步說明,如果使用電子發票載具歸戶(如手機條碼、悠遊卡等),並在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臺或統一發票兌獎APP設定了領獎帳戶,讓獎金自動匯入指定帳戶,就可以免繳納印花稅。這樣不僅無需列印紙本發票去領獎,還能省下印花稅,是目前最推薦的領獎方式。
民眾如對印花稅有其他疑義,歡迎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877979或撥打08-7338086轉234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