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致電詢問為何定期開徵的地方稅已繳清卻沒有收到稅捐機關寄來的繳納證明書?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為配合政府推動節能減碳政策,自108年起,納稅義務人以信用卡、自動櫃員機、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晶片金融卡及約定轉帳繳納等轉帳方式繳稅者,稅捐機關不再主動郵寄紙本繳納證明。民眾如需繳納證明,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服務-電子稅務文件,申請核發電子繳納證明,或者進入地方稅網路申報系統/常用服務/線上查繳稅及電子傳送服務/選擇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申辦。如仍有紙本繳納證明之需求者,可攜帶證件逕洽所屬稽徵機關臨櫃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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