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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稅計算漲價數額時可扣除土地所有權人因改良土地所支付之工程受益費

更新日期:115-05-13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移轉土地申報土地增值稅時,其申報移轉現值減除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後,也可扣除土地所有權人為改良土地已繳納之工程受益費,餘額為漲價總數額,按其數額計算土地增值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繼承人辦竣繼承土地登記後再移轉之土地,因被繼承人繳納之工程受益費,並非繼承人於持有土地期間所繳納之改良土地費用,不得自上述申報移轉現值中扣除。

民眾如有疑問,可撥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