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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115年度印花稅檢查作業即將啟動,把握輔導期間自動補報補繳最安心!

更新日期:115-05-07
發佈單位:新竹縣政府稅務局

      新竹縣115年度印花稅應稅憑證檢查作業即將展開,稅務局貼心提醒民眾,115年1月1日至6月30日為印花稅檢查輔導期,該局已主動寄發輔導函,提醒民眾先自行檢視各項應稅憑證,是否已依規定貼用印花稅票或繳納印花稅,同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將正式啟動查核程序。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提醒,民眾如於上述輔導期間自行發現有不慎短繳或漏繳印花稅情形,應儘速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自動向稅務局申請補報補繳,現階段尚可僅加計利息免予處罰;如於115年下半年查核期間經稅務局查獲,除須補稅外,另將按漏稅額處以5倍至15倍罰鍰,請民眾特別留意。

      該局進一步說明,銀錢收據、買賣動產契據、承攬契據、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均屬印花稅課徵範圍,應於書立後交付或使用時,依規定繳納印花稅。例如醫院、診所及補習班等開立的收據,應按4‰稅率繳納印花稅;營造工程業、製造業及技術服務業等簽訂之工程或服務契據,則按合約金額1‰稅率課徵。

      該局呼籲,為免逐件貼花及銷花作業不便,或因銷花不符規定而受罰,如有補繳印花稅需求,建議向該局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繳納,或可多加利用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https://net.tax.nat.gov.tw)使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申請帳號辦理報繳,快速又便利喔!

     如對印花稅申報或課徵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該局服務電話:總局(03)5518141分機320、321,竹東分局(03)5969663分機211,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