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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仔腳」騎樓供公眾通行使用要課徵房屋稅?

更新日期:114-09-24
發佈單位: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在臺灣,由於氣候多雨且日照強烈,騎樓成為常見的建築設計,俗稱「亭仔腳」(閩南語)或「店亭下」(客家語),主要功能是遮陽、避雨並提供民眾通行空間。這類空間是否需要繳納房屋稅,取決於其實際使用情況。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指出,判斷騎樓是否需課徵房屋稅的關鍵在於是否「供公眾通行」。若騎樓完全開放、未作其他用途,供民眾自由通行,則不屬於房屋稅課徵範圍。但若騎樓空間被用於其他用途,例如擺設攤位營業、放置娃娃機等收費設施,即使未封閉,也會依照營業用途課徵房屋稅。

為了落實租稅公平,稅務局會配合主管機關的「騎樓整平計畫」,針對計畫範圍內的街道進行房屋稅籍清查,如符合供公眾通行條件的騎樓空間,主動辦理免列入房屋稅課徵範圍。該局提醒,若您的房屋騎樓,原有圍用情事,嗣後已變更供公眾通行使用,請於當期開徵40日以前,主動向稅務局申報,以享有房屋稅減免的權益,逾期申報者,自申報之次期才能開始免徵房屋稅。

如對於內容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請撥打下方服務電話,將有專人竭誠服務。

總  局:(03)332-6181分機2412至2420。

中壢分局:(03)451-5111分機305至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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