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訊)龍井區的李先生來電詢問,他的戶籍在彰化縣,有一個未成年兒子跟他同戶,日前剛取得身心障礙資格,要向哪個單位申請名下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依據使用牌照稅法第3條及第7條規定,使用牌照稅的稽徵由直轄市及縣市主管稽徵機關辦理,如果身心障礙者因為身心障礙狀況而沒有駕駛執照,可以本人、配偶或同戶籍二親等內親屬的車輛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經查李先生名下車輛車籍地在臺中市,李先生與身障者戶籍雖然在外縣市,仍應向該局申請免稅。
該局進一步提醒,如果之後李先生車輛車籍地變更至他縣市,應記得重新向該縣市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免稅,以維護車主權益。
如對使用牌照稅有任何疑問,可撥打該局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或撥04-22585000按1轉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