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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地稅局神助攻 民眾直接省4倍地價稅金

更新日期:115-08-11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台中訊)台中市陳小姐為享受地價稅優惠,特地請假到戶政機關遷戶籍,並申請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地方稅務局承辦人審核後發現她並非土地所有權人,資格不符,便主動聯繫她,耐心引導改由媽媽名義申請,還手把手教她使用地稅局官網線上申辦,讓她不用再奔波,就順利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省下至少4倍稅金。陳小姐當場鬆一口氣,直呼:「本來以為要再跑一趟,沒想到地稅局這麼貼心,真是幫了大忙!」

    地稅局長沈政安表示,「自用住宅用地」是指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在該地辦妥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營業使用。符合條件者可適用2‰優惠稅率,與一般用地稅率10‰至55‰相比,稅額差距至少4倍,是民眾不容錯過的節稅權益。

    沈局長進一步說明,若是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遷入戶籍時,可在戶政機關透過通報服務一併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但若是配偶或直系親屬遷入戶籍,則仍須由土地所有權人向地稅局提出申請。為讓民眾申辦更快速便利,建議多加利用地稅局官網(https://www.tax.taichung.gov.tw )線上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省時又省力。

    地稅局提醒,想要當年度適用地價稅優惠稅率,土地所有權人必須在地價稅開徵40日(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請;若逾期就只能從次年起適用。鼓勵民眾善用數位服務輕鬆申辦,別讓荷包白白縮水。